马克·吐温《顽童流浪记》The 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



马克吐温(1835-1910)的著作《顽童流浪记》,李老师一再提起时,老兴致勃勃,引起我的好奇。别人孩提时期就读过的名著,我到了这个年岁才听闻。借阅完,李老师已离开,——离开了新加坡,离开了人世。怎不叫人惆怅呢?

马克·吐温(Mark Twain)原名Samuel Langhorne Clemens。他年幼丧父,家世寒微,十二岁起当过印刷厂学徒、报童、排字工人、水手、淘金工人、记者等。十七岁发表处女作。二十七任专栏作家,从此献身写作。39岁开始撰写的《汤姆历险记》“The Adventures of Tom Sawyer”和41岁开始撰写的《顽童流浪记》是他的代表作。

《顽童流浪记》讲述男主角哈克贝利·芬跟吉姆的流浪记。哈克贝利的父亲老芬是个酒鬼,经常恶打他,也常闹失踪。哈克由道格拉斯寡妇收养,寡妇的妹妹华生小姐经常挑他的毛病。哈克感觉生活太多规矩!有时候反而涌现宁愿跟父亲一起过生活的念头。

哈克有一个好朋友,汤姆·莎耶,由波莉姨妈抚养。汤姆是个很有主见和满脑子探险主意的男孩。两人经常和一群死党,策划探险游戏。

一次,父亲把哈克带走,囚禁起来,哈克逃走了,设计自己已身亡的假像,让人们误以为真。途中,他遇见华生小姐的黑奴,醇厚善良的吉姆。吉姆被卖去别的地方,所以逃了出去。哈克决定帮助他摆脱奴隶身份,两人乘上木筏,展开求生、求自由的旅程。他们一路飘游,相依为命,遭遇各种各样的惊险,遇上两个骗子,公爵和国王,一起干了一连串欺诈的坏事。在欺骗少女玛丽·珍和两个妹妹家的遗产时,尽管医生早看破骗子的身份,周围的人却宁可相信骗子,不信熟悉的医生。哈克禁不住良心折磨,向漂亮善良的玛丽·珍揭示骗子的真面目。

小说叙事清晰,情节紧凑,到了中间部分,尤其高潮起伏,一直发展到在莎莉姨妈(波莉姨妈的妹妹)家误打误撞冒充汤姆身份,重遇汤姆,汤姆随机应变冒充席德骗莎莉姨妈。汤姆策划一场冒险行动,搭救吉姆。汤姆中了子弹,醒过来时,以为吉姆已经逃离,却原来为了救他,吉姆再次被关在木屋里。实际上,华生已经离世,离开前,因为觉得愧对吉姆,留下遗嘱,解除了他的奴隶身份。汤姆早已知道,只为了孩子气对轰轰烈烈冒险行动的憧憬,才策划解救行动,自己受伤也在所不惜,在莎莉姨妈家掀起了无数令人哭笑不得的风波。

一场闹剧,终于来到尾声。不由得想起美国有趣的喜剧电影Home Alone,剧本是不是受这部小说启发呢?

如果文学作品总令人沉痛,这部小说却表现出跨种族、超越年龄的人性之美:黑奴吉姆的忠诚,坦率,质朴性格,粗俗但真诚、善良的男童汤姆,尽管知道在那个年代,帮助黑奴逃走会令族人蒙羞,可是打从内心,他无法揭发吉姆、背叛他,因为吉姆真正把他当朋友看待,处处为他着想。当作者刻画白人孩子和黑人孩子面对陌生人时,他们的反应是一样的。人不会因为人种的区别而有所差异,人是平等的。

作者文笔幽默,好些情节让人边读边笑。作者刻画人物形象鲜活,对话构思活泼有趣,场景描绘生动,小说中暗藏不少具有嘲讽意味、批判现实和社会价值的情节与安排。尽管这译本读起来语言句子并不拗口,但有机会的话,还是想阅读原文。




顽童流浪记/马克·吐温(Mark Twain)著:贾文洁、贾文渊译——出版——台北市:商周出版,2005











评论

  1. 哈哈,我到了这把年纪也未读过这本书。
    马克吐温的作品只读过“赤道环游记”,不算是他的代表作,但是也足以让当时年纪小小的我笑出声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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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搜寻资料时有看到阿reen所提那本。阿reen读过好多书啊!
      马克吐温文笔风趣,《顽童流浪记》一开始,刻画顽童捉弄吉姆,吉姆以为遇上魔鬼,事后到处“车大炮”,越“车”越离谱时,就让人捧腹大笑了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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