断舍离


写诗之人,博览群书。搬迁在即,她把书架上的书分送出去。“腾空了,才有位子放新书呀。”她说,“可是送走了很多,书架上还是满满的。”看起来挺烦恼,——藏书丰富,日日置身书海,大概瞧瞧也快乐!朋友怎么舍得把书送走呢?

我的书,分散在各地:娘家、婆家、哥家和目前寄居的宿舍;就算凑齐,也企及不了藏书万千的景象。商纣王有酒肉池林,平民百姓如我者,要是能坐拥书海,光想象就令人振奋。心里奇怪的是,朋友身在新加坡,要看书,设在各区的国家图书馆往往不难找到,既然买回家,就是想收藏吧?怎么又送走!

“喂,不如都给我?”我俩的关系,并不亲密至此。于是我挑了两本最感兴趣的,后来又拿了一本,她另外递给我一本,带回家,与我的书们说说话,结伴当朋友。接着诗人把一批又一批书,送往图书馆的“交换旧书”书架上。有一次,我与她同去,只见一布袋书一上架,几个老年人好像早晨的曙光涌现在黑暗处,立马拥上来,略眯起眼睛翻着看,布满鱼尾纹的眼角微微上扬。比之我,他们对那些书看重得多;让他们个别领养那些书,才真正具有意义!把书送走是朋友的大爱,将书要回是我的贪!啊,物欲活,灵魂死,我一下子慌了。

不需要的物品快送走,可以借来的东西请勿买,别因东西免费就抱回,书桌只放一台电脑一本书,抽屉空留三支笔,衣柜中易于搭配的极简服饰折叠整齐,六、七件就够……不久前打开书,释放出“断舍离”的概念,打动着我;立志要在生活中实现,却知易行难!看来我六根未净,断不了爱憎贪痴之念啊。

另一名友人,听我提及该概念,使劲点着头。原来,她有些衣服不合身了,有的买回以后不再喜欢,一次也没穿过,送走嘛,实在不舍,留在家中,徒占空间,——她家房子位居市中心,寸土寸金,范围不大,空间有限,只好忍痛送走,捐给救世军。要不是我提起有关概念,朋友说,她从没想起当初难舍难分那些衣物哩!

把书送走的诗人后来告诉我,有些图利者专在那些“交换旧书”的书柜处等便宜捡,把捡来的书卖给二手书摊。我双眼差点蹬出来。“那你怎么不自己卖呢?”小家子气的我,不由得提问。朋友耸耸肩不作答。我忽然想起某二手书摊的职员曾告诉我,他们收购二手书,不是一本一本来计算,而是像收购旧报纸、旧纸皮那样,按公斤来称重哦!朋友是写诗之人,诗集出了好几本。爱书、惜书又是写书者,要是以这样的方式来售卖书本,叫她情何以堪?

朋友买了书豪爽送走,我嗜书买书,往往过了数月或经年才翻阅,不由得铁定心肠提醒自己,除非是使人极其心动、叫人格外欣喜的美妙的书,——会让自己化身书虫,钻入书中,直至书页如秋风落叶般旧了,依然充满兴味,否则的话,想看书?上图书馆借阅吧!


链接:叶家乌贼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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